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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香港两律所“联姻”

法制网广西频道   2006-04-30 18:59:17.0   龚振中

同望律师事务所与香港何绮莲律师事务所于 2006 年 4 月 15 日 举行隆重的签约仪式,签订了《法律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是桂港两地律师界的首份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处长张立明,广西青年联合会秘书长郑娟,桂港青年交流促进会副主席、广西青年联合会委员廖长天,桂港青年交流促进会副秘书长杨耀明等出席签约仪式。

何绮莲律师事务所是香港享有盛名、以促进内地与香港经贸合作为主要法律服务内容的律师事务所,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融资、跨境投资及融资、内地外商投资项目、内地企业到境外投资及融资、房地产开发及买卖、知识产权注册及保护、公证服务、民事及刑事诉讼等法律业务。该所选择同望律师事务所为战略合作伙伴,是基于同望所具有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和双方共同的合作理念。

此次本所与何绮莲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桂港两地律师事务所之间签订的首份合作协议,填补了广西与香港律师之间法律合作的空白,促进了桂港两地的法律交流与合作。

今后,内地特别是广西的企业在香港投资、融资需要法律服务的,或者,香港的企业到广西投资、融资需要法律服务的,均可通过同望所与何绮莲所共同搭建的服务平台得到满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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