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今晚最前线》2007年11月7日
邝永发律师在2007年11月7日广西电视台综艺频道《今晚最前线》节目中对涉外婚姻相关法律问题所做的解答: 这是一起国内一方作为受害者受到财产性欺诈的比较典型的涉外婚恋纠纷案件。其中,如果涉嫌刑事诈骗, 那么受害者应该向警方报警,由警方立案处理;如果不涉及刑事犯罪,只是民事欺诈或其他民事纠纷, 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受害者应该收集好相关证据,提供给警方或法院。如果对方在国内有住所,或在国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 受害者可以向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否则,受害者需要到对方所在国家提起诉讼。
涉外诉讼要比国内诉讼艰难得多。如果是在国内提起涉外民事诉讼,要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我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必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的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才可以在国内作为诉讼证据来使用。如果到国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自身语言的不通、出国起诉的不便,以及聘请外国律师高昂的费用等,一般都会令当事人望而却步。所以说涉外诉讼要比国内诉讼艰难得多。
从从事婚姻家庭法律事务的律师的执业经验来看,这种以国内女士作为受害者的涉外婚姻纠纷的案件并不是极少数现象。所以,在涉外婚恋之中,特别是非法涉外婚介介绍的,仅见上一两次面的、不知根知底的涉外婚姻,要慎之又慎!不应以出国、财富等做为婚姻的筹码。否则,可能导致自己婚姻失败不说,甚至陷入不法分子所设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