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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端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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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端宁,男, 1977 年 4 月生,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 

熟悉公司法律顾问工作,具有大中型企业法律事务实务经验和操作技能。先后担任过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新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西桂信达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平果天厦混凝土有限公司、艾司匹技(苏州)商贸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广西万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流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对多家公司进行了法律调研工作,优化企业法律治理,参与修订或创立法律风险防范效果较强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掌握扎实的刑事理论知识,具备娴熟的刑事辩护技巧。曾为百色市吕某涉嫌走私毒品罪;谭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区高院周某某涉嫌受贿罪案;李某某涉嫌贪污受贿罪;百色市黄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开设赌场罪;南宁市龙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南宁市陈某某涉嫌诈骗罪;罗某某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柳州融安覃某某涉嫌贪污罪再审案件,陈某某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广西第一例)等刑事案件提供过辩护,其中,多名被告人最终获得无罪释放或从轻、减轻处罚。 

在民事诉讼领域内,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曾代理过百色原汽车总站近千名国有职工身份置换及劳动补偿纠纷案、湖南百诺生化公司与安徽桐城市某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上海房产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与施某和田某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北流土木建设公司与陈某某建设工程款纠纷案、张某诉南宁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黄某某与梁某某和南宁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孔某诉南宁市新西洋商业公司及武鸣城东超市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田东罗某某与罗某继承纠纷案,汤某与官某离婚纠纷案,黄某与张某欠款纠纷案,苏某与段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徐某与谢某物权确权纠纷案,南宁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黄某借款纠纷案、艾司匹技(苏州)公司与南宁某会展策划有限公司展览合同纠纷案,南宁某物业服务公司与李某劳动争议纠纷案,曹某与东兴市某镇公园社区不当得利纠纷案 、陈某某与南宁某某网站、某某报社名誉侵权案(广西第一例博客侵权案) 等等民事案件。 

在执业过程中始终以寻求及维护客户权益最大化为唯一宗旨,基于对客户需求,侧重于为客户提供积极的、具有建设性及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法,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法律服务。 

热情投身于法律援助事业,积极代理法律援助案件,热心公益事业,提供义务的法律咨询,热情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创办了广西律师服务网在线等网站,系广西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多次作为特邀律师在主流媒体如法治快报、南宁电视台等,对社会热点法律问题做律师点评。  

执业信条: 诚信执业,勤勉尽责;坚定信念,开拓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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