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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交通肇事案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马××,男, 23 岁,云南省××县××乡××村××号,因涉嫌涉嫌交通肇事罪于 2006 年×月××日被南宁市公安局××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南宁市第××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马松华系申请人之兄。马××虽涉嫌交通肇事罪,但系过失犯罪,与被害人系近亲属,已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谅解及赔偿协议。马××若被取保候审,不致危害社会。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局申请取保候审,敬请考虑。

申请人为保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马××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    担任保证人。保证人                       

为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处,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申请人和保证人监督被保证人马××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1、遵纪守法;2、保随传随到;3、不干扰证人作证;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本市,并且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此致

南宁市公安局××分局

                         申请人:

                         保证人:

                            年 月 日

 

附注:

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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