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便于贵方工作,现提出本所拟定的《法律服务合同》及如何计收服务报酬的有关意见,请予考虑。
一、我们拟定的《法律服务合同》文本可能未能全面反映贵处的服务要求,若如此,请贵方提出修改意见。
二、关于报酬的计付办法,我们建议取“年度固定顾问费+承办某些法律事务时另打折付费”的方式(详见《法律服务合同》第四条),具体可为:
(一)考虑到贵我双方的良好合作愿望和长远利益,我们建议,年度固定顾问费可定为人民币 万元(有待双方商定);
(二)承办另行收费的法律事务,我们将按《广西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 %优惠收费(有待双方商定)。
此致
同望律师事务所
二 00 六年 月